香港電台負責管理社區參與廣播「計劃」及「基金」,鼓勵社區團體或人士申請資源以製作電台節目,並安排有關節目在香港電台數碼頻道播放。  製作預算編製指引:
| 1. | 每集節目可申領酬金的工作人員僅限於製作人、計劃統籌人、資料搜集、編劇/撰稿、演員/ 主持人、製作技術人員等六項職份。在每一集裡,製作人、計劃統籌人、製作技術人的名額上限分別為一人;資料搜集、編劇/撰稿的名額上限分別為兩人;演員/ 主持人的名額上限為八人。總人數上限為十人。 | 2. | 每名參與人士可獲劃一的「車馬費」酬金為每集港幣300元。同一個人在同一集裡擔任不同的工作崗位,也只能領取一份「車馬費」酬金港幣300元。 | 3. | 計算方法是把十三集節目裡同一職份每集聘用的工作人員數目相加起來,便是「十三集總工作人次」。 例子一:「資料搜集」一欄 -- 第一集至第五集每集聘用兩位資料搜集員,第六集至第十一集每集聘用一位資料搜集員,第十二集至第十三集每集聘用兩位資料搜集員,「十三集總工作人次」 計法是【2(人)x 5(集)】+【1(人)x 6(集)】+【2(人)x 2(集)】= 20 人次。
例子二:「演員/主持人」一職 -- 第一集聘用8人,第二集聘用2人,第三集聘用3人,第四集聘用6人,第五集聘用3人,第六集聘用6人,第七集聘用7人,第八集聘用8人,第九集聘用1人,第十集聘用2人,第十一集聘用3 人,第十二集聘用4人,第十三集聘用5人,「十三集總工作人次」 計法是:8(人)+2(人)+3(人)+6(人)+3(人)+6(人)+7(人)+8(人)+1(人)+2(人)+3(人)+4(人)+5(人)= 58人次。
例子三:「計劃統籌人」一欄 -- 第一集至第十三集每集聘用一位計劃統籌人,「十三集總工作人次」應為 13 (人次)。 | 4. | 計算每集的工作人員數目時,必須留意各職份的名額上限及每集總人數設有上限;因超出上限引致的額外開支由申請團體/申請人承擔。申請團體/ 申請人提交每集節目時,須附上工作人員名單,並標明獲發「車馬費」酬金的工作人員姓名。 | 5. | 除計劃統籌人、主持人外,其他工作崗位可因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安排工作人員。 | 6. | 「單位金額」指錄音室的每小時租金;「數量」指租用錄音室的時數(小時計)。 | 7. | 「音樂鐳射唱片」的「單位」以每一隻鐳射唱片計算,每一隻鐳射唱片的售價則為「單位金額」,「數量」指所購買的音樂鐳射唱片數目。購買音樂鐳射唱片的總值必須不超過港幣$1,000 和數量不超過十隻。 | 8. | 「鐳射光碟」的「單位」以每一隻鐳射光碟計算,每一隻鐳射光碟的售價則為「單位金額」,「數量」指所購買的鐳射光碟數目。購買錄載節目用的鐳射光碟總值必須不超過港幣$200和數量不超過五十隻。 | 9. | 《有限保證鑑證財務報告》( Limited Assurance Engagement Report )須聘用香港認可/註冊之會計師處理,「單位」以每份計算,每一份計算的收費則為「單位金額」,「數量」應為 1 (份)。 | 10. | 如尚有其它與節目製作有密切關係服務或物品需申請基金資助,可在欄目「其它 」填寫。 | 11. | 非華語或非英語服務節目製作人須提供節目講稿的中文或英文翻譯版予香港電台,以確認節目內容遵從廣播規例及廣播守則;如有需要,申請人可就翻譯開支申請基金資助。 |
|
|